乱收停车费问题
诉求编号: | NP18101200011 | ||
诉求标题: | 乱收停车费问题 | ||
诉求内容: | 我把车停在浦城县皇华山路上,有时候停十几分钟有时候停几个小时,停车收费处每次都没有向我索取停车费只是在我的车贴了字条,突然告诉我欠了停车收费处一千多,我对停车收费处的收费表示不合理,请相关单位帮忙处理,谢谢!(1008) | ||
部门办理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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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意见: |
先生,您好!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。 自接到您的来信,我公司非常重视。根据您所反映的“乱收停车费”问题,我公司经过调查,根据浦城县物价局文件浦价[2015]18号规定,浦城县皇华山路停车收费标准如下:8:00至22:00计时收费,收费标准为3元/小时(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),超过1小时的,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,每日每车位同一车辆停放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。 我公司员工于10月12日下午及15日上午邀您一同去锦林公司查看欠缴情况,因为您有事没有一起去,现将您的欠缴清单打印出来送至信访局办公室。 我公司将进一步严格要求承包单位认真执行《南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及相关标准,秉持热情、周到、细心的工作态度,为广大车主朋友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。 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(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于 2018-10-17 11:55回复) | ||
诉 求 人: | 余先生 | 事件地点: | 皇华山路上 |
诉求时间: | 2018-10-12 09:42 | 截止日期: | 2018-10-26 11:3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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